臺南市政府與中央政府聯手推出了一系列住宅補貼政策,以減輕房貸族的負擔。其中,臺南市政府在112年度加碼購屋利息補貼合格戶,並且再加碼一次性補貼6萬元,預計受惠戶數為630戶。此外,行政院通過了「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審核通過者可以一次撥付3萬元的支持金。

內容出處: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這些補貼政策的目的是幫助低收入或中產以下家庭買房,減輕他們的房貸負擔。對於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來說,這些補貼金額雖然不會很高,但對於他們的財務狀況來說,仍然是一個不無小補的好消息。

申請辦法

市府都發局特別針對中央政府推出的「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提供清楚的規定及申請方式說明。該方案為全國性補助方案,針對一定家戶所得以下,僅持有一戶自用住宅貸款且核貸金額一定以下的申請人,提供每戶一次性的3萬元支持金。

方案適用對象為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僅有一戶房屋並有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核貸金額為700萬元以內,110年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於120萬元以內。認定基準日為112年2月28日,該方案預計申請日期為112年6月至12月,民眾可以透過內政部營建署網路申請或透過金融機構書面申請。

申請資格

市府都發局徐中強局長指出,臺南市政府推出的「臺南市首次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方案,適用對象為設籍於臺南市的市民,需符合112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的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合格戶,並優先考慮40歲以下的青年申請。

申請資格為家庭成員(申請人及其配偶與戶籍內直系親屬)名下僅持有申請日前2年內購買並辦理貸款之一戶房屋,或尚未購屋預計於112年12月31日前購屋貸款者。家庭年所得需低於101萬,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9,805元,家庭動產限額為302萬,不動產限額為537萬。申請期間為112年8月至10月,可透過網路申請或向市府都發局郵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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